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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07年第一批 来源: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 编辑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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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、长治市、临汾市道路运输管理局、处: 根据交通部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和我省有关规定,经集体研究: 1、同意山西华林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、长治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新增的8辆旅游客车经营省际旅游客运(见附表)。 2、同意山西迎宾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辆旅游客车申请终止省际旅游客运经营(见附表)。 3、同意山西汽运集团临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、太原市枫林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、太原市晋韵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经营省际旅游客运,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投入运营车辆(一次性投入客车20辆、客位600个以上),逾期不投入车辆运营视为自动放弃。 请通知企业办理营运手续,并做好对企业及营运车辆的监管工作。 |